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書評:古代社會(黃靖軒)

 

書評:古代社會

國立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碩士班

黃靖軒

994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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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會這本書中,摩根(Lewis H. Morgan)從種種證據中說明人類文明的發展,是屬於直線式、積累、進化論觀點的模式;然而筆者認為這種說法有將西方文明置於一個過高地位的嫌疑。以下將從摘要的部份開始,說明筆者提出這樣問題的原因。

摩根的研究源起在於他試圖找出證據說明印地安的文化是從亞洲遷移而來的。因此蒐集了大量資料以資證明在文明的最初階段兩地的類似之處。後來這一興趣逐漸擴展到對人類文明發展的了解,他認為人類文明都是從相同的底層開始發展,並逐漸複雜化。它將人類文明分成了蒙味時期、野蠻時代和文明時代等三個階段,認為這三個階段的演變是跨區域,是適用於人類全體而非只是用在某一特定地區的。整本書便是以提出各個不同文明間發展的類似性發展證據為架構,證明他對人類文明發展的假設。在材料上,他則是從現存的文明去尋找,他認為在某些文化中,發展階段仍停留在較初級的形式,藉由對這些初階社會的研究,進一步釐清人類文明發展的演變是可能做到的。

他大致上從社會、物質、親屬制度等三個領域著手,說明人類文明在這三個領域中的演變。他認為社會形態可分成兩種,在文明時代以前,組成社會的動力是以氏族(血緣的連結)為根基,在文明時代發展後,社會便是以國家(地緣的連結)為根基而存在。前者他以美洲文明說明,後者則由希臘羅馬的文明發展去說明。而從氏族社會發展到國家的關鍵點社會的需求逐漸複雜化,出現了各種個新的團體去制定和管理種種權力的分配,於是出現了國家這樣新的體系,以維持社會的穩定。

在物質層面,作者以物質發展作為每一階段的間隔證據,從蒙味時代對用火的了解,到野蠻時代陶器、鐵器的出現、建築材料的改變、對植物的馴化、飼養動物等等,每一種生存技術都被作為區分文明發展的代表性突破。雖然因為東西半球的環境差異導致發展有所差異,但總體來說,作者認為生存技術的演進是文明發展最顯而易見的證據;一個文明時代之所以能稱為文明,原因之一便是人們已經發明初種種維生的技術,脫離了人吃人的窘境。

親屬層面上,摩根認為人是從雜交,演變到血婚、群婚、父權婚制、偶婚等形式最後才成為現代文明的一夫一妻制。他同時認為由於早期群婚的制度中,無法確定父方,因此親屬制度並定是從母系發展而來,而後才漸漸演變成父系社會。

總的來說,不論是在社會、物質或是親屬層面的探討,摩根希望能找出區別文明時代和野蠻時代的證據,更進一步來說,這些證據是存在於每一個文化發展階段中的。換句話說,藉由這些證據出現與否,我們可以判斷一個文化的發展階段,摩根為人類文化製作了了ㄧ個放諸四海皆準的發展量尺。

然而筆者認為,這樣的發展量尺是否是一個偏見下的產物? Roy Wagner的文章中,他提出人類學家往往會掉入”as if” (好比) 系統的陷阱中:只要遊戲的玩家把這個好比繼在心裡,使用西方概念把土著習慣翻譯成我們自己習慣制度所預期的那種理性和法律的一貫性,就可以被接受…(1974:97)。在摩根制作的量尺中,可以發覺所有符合文明發展最高層的種種特徵,都和他所處的西方文明吻合;例如像一夫一妻制的制度、有著明確法律規範的民主國家,在本書的最後一個章節,摩根提出了從財產分配演伸出來的繼承法,這種繼承法則的轉變也成為分辨文明發展的一個重要範疇。然而,這樣的說法是否是在一個極度理性的法治國家所衍伸出來的看法? 對初民社會而言,據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和財產等觀念是否是可以向現代法制國家一般,獨立於日常生活而作探討的?

回到筆者在文章一開始的重點,摩根是否太過抬高西方社會在文明發展中的地位? 討論這一個問題之前,有一個更根本的問題要解決,就是是否能找到一個文明發展的量尺?摩根先是制做了這樣一個量尺,然後將每一個社會分門別類的制於量尺的規則之下,接著再將西方文明的特徵放在量尺的最末端;或著該說是顛倒過來,在這一個發展理論中,是否已經預設了文明發展最終端該有的樣貌,在用這一個標準檢視其他文明? 換言之,與其說是抬高了西方社會在文明發展中的地位,不如說是這一個根本性從西方主位出發去評論其他文化的發展理論。

 

 

參考書目:

 

Lewis H. Morgan

  2000 古代社會:從蒙昧、野蠻到文明。台北:商務。

Roy Wagner

1974  In Frontiers of Anthropology. Hurry J.Leaf, ed. Pp.95-122 New York: D.Van Nostrand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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