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書評:古代社會(盧淑萍)

書評:古代社會(Ancient Society

國立清華大學台灣研究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人類組

盧淑萍

9851509

s9851509@ m98.nthu.edu.tw

 

    Morgan, Lewis Henry出生於18181121美國紐約州奧羅拉村附近的一個農莊上,父親是富裕的農莊主人,從事商業活動。Morgan1840年畢業於高等學校,接著學習法律,取得律師資格。卻在參加研究印地安人的學會之後,投入了對印地安人的研究,觀察他們的生活,探詢他們的風俗習慣,研究它們的組織機構,《易洛魁聯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科學態度研究印地安人的著作。

    1851年至1856年間一度停止了對印地安人的研究,直至1856年又重新燃起了研究的興趣。從1859年開始,每年出外做一次實地調查,證實了他的基本想法:在這麼遼闊的地域內,各種不同方言的部落竟具有一種基本類似的親屬制度。1862年開始整理他的著作,寫出第二部著作《人類家族的親屬制度》,卻得到一個意外的收穫,即探討了原始社會的婚姻制度和親屬關係,從而發現了人類早期的社會組織原則及其普遍的發展規律。之後專心寫作《古代社會》,於1877年由美國的亨利‧霍爾特公司出版。Morgan晚年在美國學術界享有很高的聲譽,取得聯合學院名譽法學博士學位及國家科學學會成員,於1881年病逝。

    這本書書名是《古代社會》,其細目則為,人類從蒙昧時代經過野蠻時代到文明時代的發展過程的研究。Morgan本人也在序言中寫道:

「人類的各種主要制度都起源於蒙昧社會,發展於野蠻社會,而成熟於文明社會。」「在人類進步的道路上,發明與發現層出不窮,將這些事項綜合起來,就可以看出人類出於同源,在相似的社會狀態中人類有同樣的心理作用。」Morgan  1977 [1877]ii

因此整本書的寫作順序乃依照此一原則做敘寫,第一編是人類文化發展的階段,將人類社會分為七個階段:低級蒙昧社會、中級蒙昧社會、高級蒙昧社會、低級野蠻社會、中級野蠻社會、高級野蠻社會、文明社會,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生產技術。第二編則是政治觀念的發展,從氏族、胞族、部落到聯盟,以「易洛魁人」發展做一完整的說明,另舉了阿茲特克聯盟、希臘人、羅馬人等加以佐證。第三編則是家族觀念的發展,敘說五種順序相成的家族型態:血婚制、伙婚制、偶婚制、父權制、專偶制。第四編則是財產觀念的發展,這些發展過程都以人類社會發展的七個階段為順序依次發生。

    人類社會發展的七個階段劃分方式如下表:(Morgan  1977 [1877]11-12

低級蒙昧社會

始於人類的幼稚時期。

中級蒙昧社會

始於魚類食物和用火知識的獲得。

高級蒙昧社會

始於弓箭的發明。

低級野蠻社會

始於製陶術的發明。

中級野蠻社會

東半球始於動物的飼養,西半球始於灌溉法種植玉黍蜀等作物,以及使用土壤和石頭來從事建築。

高級野蠻社會

始於冶鐵術的發明和鐵器的使用。

文明社會

始於標音字母的發明和文字的使用。

就我們的教科書而言,是把人類進展分成舊石器時代的早中晚期、新石器時代的早中晚期、鐵器時代以及歷史時代,相對應Morgan的七個階段可做成下表:

低級蒙昧社會

人類已知用火,但仍過著漁獵與採集的生活。

舊石器時代

中級蒙昧社會

高級蒙昧社會

低級野蠻社會

已知製作陶器、建築房屋,有農業的出現。

新石器時代

中級野蠻社會

高級野蠻社會

已知使用金屬,有青銅器及鐵器。

鐵器時代

文明社會

文字的出現

歷史時代

在這些發展過程當中,主要是以生產技術來做區分,因為人類文明的進展沒有時間表可言,端賴當時環境的刺激,就如Morgan所言:「文明社會之所以能完成於它實際完成之時,乃是一系列偶然事件的結果。」(Morgan  1977 [1877]557)透過人類學家到原始部落社會做田野調查,讓我們有機會得以一窺人類早期祖先的文明發展狀況,「越早的發明越簡單,也越接近人類的基本狀態,組織也越早接近於原始狀態。」Morgan  1977 [1877]32

    就我所習得的知識,最早發現的人類化石約是五十萬年前的北京人,換句話說,人類存在地球的時間至少有五十萬年,但人類發明文字進入文明時代卻只有短短的五千年,就如Morgan所言:「人類經歷蒙昧階段的時間比此後的全部經歷還要長,文明只不過佔據人類歷史的一小部分。」(Morgan  1977 [1877]35)然而,我想Morgan可能沒有到過亞洲來做研究,以中國歷史而言,進入文明時代的文字是象形文字,以致此後中國文字的發展與西方拼音文字相異。

    在人類家族親屬的發展方面,Morgan認為主要是從氏族開始,再到胞族、部落以致聯盟,在氏族社會早、中期為母系氏族,即由一個女性祖先和她的子女以及她的女性子孫的後代組成,子孫屬於母親氏族,世系按女性傳遞。隨著男子在生產中佔居主導地位,並掌握了社會財富,世系逐步變為由男性傳遞,氏族便由一個男性祖先和他的子女以及他的男性子孫的後代構成,子孫皆歸入父親氏族,從而母系氏族便被父系氏族所取代。氏族是社會的基本經濟單位,實行生產資料公有,集體勞動,平均分配,沒有剝削和階級。公共事務由選舉的氏族長管理,重大事情由氏族成員會議決定。其氏族成員都處於自由、平等的地位。

    以印地安的「易洛魁族」為例,氏族是母系氏族的典型。他們有一個被推選出來的酋長和一個戰爭時期的首領﹔其內部禁止通婚﹔氏族成員死亡﹐其財產歸同氏族的人所有﹔同氏族的人有互相援助﹑保護和共同復仇的義務﹔氏族有自己的名稱﹔可以收養外族人入族﹔有共同的宗教儀式﹑節日和墓地﹔議事會為氏族成年男女享有平等表決權的民主集會﹐是氏族的最高權力機關。

    在羅馬則是按男性下傳的父系氏族制時代,當時羅馬有三百個氏族,每十個氏族組成一個胞族(庫里亞--Curiae),十個胞族組成一個部落,共三個部落,三個部落構成羅馬人公社整體。羅馬人公社實行軍事民主制,管理機構有三:一是元老院,由三百個氏族長組成,有權處理公共事務、批準和否決人民大會的決議。二是人民大會,由武裝的成年男子參加,每個庫里亞有一票表決權,大會通過或否決一切法律,選舉高級公職人員,其中包括對「王」的選舉。三是「王」,由人民大會選出,是軍事首長,同時又是最高祭司和審判官,但尚無真正國王的權力。出現階級分化現象,有些父家長家族富裕起來,上升為氏族貴族,有的氏族成員貧困而成為「被保護人」,受貴族的剝削和奴役。另外出現平民,他們是被征服者及外來的移民,人身自由,但不屬於羅馬氏族成員,沒有氏族權利,無權分級公地,不能參加人民大會,許多平民租佃貴族的土地,有的因借債而淪為奴棣。奴棣主要從事家內勞動,數量不多。貴族、被保護人、平民和奴棣構成此時代階級對立關係的萌芽形式。「氏族的消亡與有組織的鄉區的興起,大體上可作為野蠻世界與文明世界的分界線,也就是作為古代社會與近代社會的分界線。」(Morgan  1977 [1877]145

    在家族組成的發展上可分為五個不同的制度,即血婚制、伙婚制、偶婚制、父權制、專偶制。「每一種親屬制度表達了該制度建立時所存在的家族的實際親屬關係,因此,也反映了當時所流行的婚姻型態和家族型態。」(Morgan  1977 [1877]390)在本書中Morgan提到:「對於建立在多妻制之上的父權制家族就不必加以探討了。因為這種制度流行範圍有限,所以對人類事業影響很小。」(Morgan  1977 [1877]395-396)這一點我比較不能認同,以中國文化而言,從第一個皇帝秦始皇開始,統治階層主要是以男性為主,女性執政是少數歷史上也只有一位,男性同時也被允許可以擁有很多妻子,一個皇帝最少擁有三十六宮與七十二妾,一般平民百姓也被允許可以擁有三妻四妾,此為稀鬆平常之事。女性裝扮只因「女為悅己者容」,想博取男性的青睞,家訓則為:在家從父,婚後從夫,夫死從子。男人結婚要娶妻,若是「嫁」入女性家,則被認為是「招贅」,社會地位被矮化,是不光彩之事。父權擁有絕對的支配成員及財產的權力。

    家族的組成會影響日後財產繼承的分配,在母系社會裡,一個女人死了,子女和財產是由妻子的親屬取走,丈夫只能拿走屬於自己的東西;若世系為男系,男人死了,則由其子女繼承財產,若女兒拿了財產要與另一氏族的人結婚,則不會被允許,因為土地與財產要留在原來的氏族裡。Morgan舉了一個西羅非哈的例子來說明此一規則。(Morgan  1977 [1877]551-553)到了野蠻階段的晚期,「貴族」獲得了顯著的發展,個人的個性和所擁有財產的增加以及奴隸制度的存在,使人類社會有了貧富懸殊及地位不平等的現象逐漸增加,Morgan在書中說道:

「財產和官職,使貴族的感情逐漸發展起來,這種感情給現代社會極深的影響,抵銷了由氏族創造和培育起來的民主原則。它很快就引入了不平等的特權,引入了本民族內不同個人的不同身分,從而破壞了社會的平衡,終至成為不團結與鬥爭的根源。」(Morgan 1977 [1877]555

    Morgan的著作《古代社會》出版以來,人類社會的研究資料與時並進,越來越豐富,也有越多的人想挑戰Morgan的論點,然而就如恩格斯所言:

「新收集的資料,不論在什麼地方,都沒有導致必須用其他原理來代替Morgan的基本觀點。他給原始歷史研究所建立的系統,在基本的要點上,迄今仍是有效的。」Morgan  1977 [1877]:摩爾根傳略:3

Morgan在他的時代裡就所收集的資料為人類社會的發展提出他自己的觀點,後期雖有新的資料也無損於他的論點,時空背景不同,研究資料也有所不同。然而,在時間的恆河裡,人類文明的發展仍舊持續在進步,期望「政治上的民主、社會中的博愛、權利的平等和普及的教育,將揭開社會的下一個更高的階段。」(Morgan  1977 [1877]556)我想,人類的進步是祖先以及我們努力的成果,不僅僅是上帝計畫的一個部份。

 

參考資料

Morgan, Lewis Henry

   1977 [1877]古代社會,楊東莼、馬雍、馬巨譯。北京:商務印書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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