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書評:古代社會(高瑋毅)

書評:古代社會

 

國立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碩士班

高瑋毅

49591007

s9946503@m99.nthu.edu.tw

 

        Henry, Morgan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會》一書中,作者把對古代社會的闡述分別四大方向爬梳其分析,首先是各種發明和發現所體現的智力發展;其次是政治觀念的發展;三是家族觀念的發展;最後則是財產觀念的發展。Morgan一開始就在書中以一種進化論式的觀點進入探討人類進步的發展階梯模式,並且開宗明義的認為,人類一切的部落型態,在野蠻社會以前都曾有過蒙昧社會,正如我們明確的知道在文明社會以前有過野蠻社會一樣,作者也書中更直接的告訴讀者他之所以寫這一本書的原因,是想要知道人類是如何度過已往這些一個又一個的不同時代呢?作者Morgan更是指引出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就是蒙昧人是如何以慢到幾乎察覺不出的步伐前進之後,進而達到最初的野蠻社會的高級狀態呢?

    Morgan在接下來的文章中,也試圖回答自己所提出來的問題加以辯證,針對書中論述的政治和家族觀念等等,他說道:

 

    人類在蒙昧階段的後期和整個野蠻階段之中,一般都是按氏族、胞族和部落而組織的。在整個古代世界,這些組織到處流行,遍及各大陸,它們是古代社會賴以構成、賴以團結的手段。(2007[1877]3

 

    Morgan進一步的討論關於易洛魁人的氏族時,指出氏族組織給我們顯示了人類的一種時代最古、流行也最廣的制度。無論亞洲、歐洲、非洲和澳洲,並且說明氏族制度是社會運作中賴以組織和維繫的一種手段。而這樣的一種手段,開始於最初的蒙昧階段,經過野蠻階段的三個時期,也就是低級、中級和高級野蠻社會,一直保留到政治社會建立時為止,而所謂的政治社會之建立則是文明社會開始之後才有的事。Morgan認為在希臘人和羅馬人當中,政治社會是依照嗣族而起,當整個社會開始有固定的財產以及政治團體的居民,並成為一個新的組織單位時,氏族的古老組織所發展出來的胞族和部落,也就隨之消失。

    Morgan所討論的主軸中,本書試著去把核心概念放置人類社會起源的成因,與發展過程中的社會組織和親屬關係作一系列完整的探討,作者指出在美洲的民族誌中,因為以前沒有理解到氏族的普遍性,曾用tribeclan兩個詞作為同義詞來代表氏族。Morgan把印地安人的克蘭同希臘羅馬人的氏族做一系列的交叉比對時,發現顯示出他們的結構和功能完全相同,並且作者在將胞族和部落進行比對後,結果也仍是一樣。不管是在歐洲的希臘和羅馬人的政治方式和體系也是同樣的,包含了第一;氏族,第二;胞族,第三;部落,第四;民族。因此;Morgan也整理出一些對比之後的並加以說明。

    Morgan在《古代社會》一書中的討論方法和論述,也使得馬克思和恩格斯兩人對其文章的讚許和回應,確實,Morgan在本書中的各樣資料分析中,的確從馬克思主義的論述裡,可以看得到直到稱頌的成果,因為他對古代各社會的發展和實際的民族誌事件中,推論出許多過去未曾發現的結果。我不得不說,文明社會之所以能夠有它今天的發展,也都是因為我們的祖先和更早以前的蒙昧社會中的人類,經過戰爭和苦難所努力下來的結果,是一個值得欣慰的發展過程。

 

 

參考資料

 

Lewis Henry, Morgan

    2007[1877]古代社會,楊東莼、馬雍、馬巨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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